本服务产品旨在为客户办理法国【人才护照】系列签证和居留卡中的【创业类】签证和居留卡。
办理条件:
1,客户有硕士以上学位,或者五年以上在某一特定行业稳定的工作经验。
2, 客户每年收入不低于30万人民币
3,客人有在法国并且持有商人自由职业居留、十年居留、家庭居留,法国国籍等身份的朋友,愿意为其临时担任法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。
办理流程:
1,签约并且支付为总金额50% 金额的定金。
2,设立法国公司。
3,根据具体情况,对法国公司进行调整以适应政策需求。
4,为客户申请法国创业项目批文。
5,为客户申请法国签证。
6,为客户办理签证生效手续或申请法国居留卡。
本服务项目,由于签证审批受政策和国际局势等因素波动较大,实施分期付款的收款方式。
即客户需要在下单时支付占总金额50% 的服务定金,在获得法国签证后支付剩余尾款。
被拒绝签证的情况下,定金不予退还,也不再收取尾款。
被拒签的情况下,客户可以免费要求二次签证或者进行拒签申诉。